《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》 (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7號)規定,存在或者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工作場所、作業崗位、設備、設施,應當按照 GBZ158-2003《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》的規定,在醒目位置設置圖形、警示線、警示語句等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。警示說明應當載明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種類、后果、預防和應急處置措施等內容。
1.圖形標識
圖形標識分為禁止標識、警告標識、指令標識和提示標識。禁止標識指禁止不安全行為的圖形, 如 “禁止入內” 標識;警告標識指提醒對周圍環境需要注意,以避免可能發生危險的圖形,如“當心中毒”標識 ; 指令標識指強制做出某種動作或采用防范措施的圖形,如“戴防毒面具”標識 ; 提示標識指提供相關安全信息的圖形,如“救援電話”標識。圖形標識可與相應的警示語句配合使用。圖形、警示語句和文字設置在作業場所入口處或作業場所的顯著位置。
2.警示線
警示線是界定和分隔危險區域的標識線,分為紅色、黃色和綠色三種。按照需要,警示線可噴涂在地面或制成色帶設置。
3.警示語句
警示語句是一組表示禁止、警告、指令、提示或描述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的詞語。警示語句可單獨使用,也可與圖形標識組合使用。 基本警示語句有 “禁止入內” “禁止停留” “當心中毒”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