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54年6月27日,前蘇聯建成的世界上第一座核能發電站——奧布涅斯克核電站,使人類利用核能發電成為可能。核電技術發展到今天,大致可分為四代。
1、第一代核電站——證明技術上的可行性
第一代核電站,是指20世紀50年代至60年代前期開發建設的實驗性原型反應堆,證明了利用核能發電的技術可行性。
第一代核電站受燃料循環等技術限制,投資費用高,功率通常較低。
主要的第一代核電站
2、第二代核電站——證明經濟上的可行性
20世紀60年代后期,在第一代核電站的基礎上陸續開發建設了電功率在300MW及以上的壓水堆、沸水堆、重水堆、石墨水冷堆等核電機組。上世紀70年代,因石油漲價引發的能源危機促進了核電的大發展。目前世界上商業運行的四百多座核電機組,絕大部分是在這段時期建成,習慣上稱為第二代核電站。
第二代核電站的單機組功率水平大幅提高,達到百萬千瓦級,證明了核能發電的經濟可行性。后來,在二代的基礎上進行改進,從而提高核電站的安全性能,即形成二代改進型核電站,通常也稱作二代加。
3、第三代核電站——更安全、更高功率
針對公眾對核電安全性、經濟性的疑慮,美國和歐洲相繼出臺了《先進輕水堆用戶要求》(URD)和《歐洲用戶對輕水堆核電站的要求》(EUR),對新建核電站的安全性、經濟性和先進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。國際上通常把滿足URD文件或EUR文件的核電機組稱為第三代核電機組。
第三代核電站具有以下優越性:
w. 在設計上具有預防和緩解嚴重事故的設施;
w. 在經濟上能與天然氣機組相競爭;
w. 在能源轉換系統方面大量采用二代的成熟技術。
第三代核電站機組堆型主要有ABWR、System80+、AP600、AP1000、EPR、ACR等,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是美國的AP1000和法國的EPR。
4、第四代核電站——核能長遠發展
2001年7月,美國、英國、法國、加拿大、巴西、韓國和阿根廷等九個有意發展核能的國家,聯合組成了“第四代核能系統國際論壇”(GIF)并簽署協議,約定共同合作研究開發第四代核能技術,預計可在2030年前投入使用。2006年7月,我國也加入GIF。
第四代核電站具有四個主要特點:核能的可持續利用、經濟性、安全與可靠性及防擴散與實物保護。其中安全性——包括大幅度降低堆芯損傷的概率、消除場外應急響應需求,是第四代核能系統的顯著特點。
目前,GIF初步確定了六種候選堆型,包括:超臨界水堆(SCWR)、超高溫氣冷堆(VHTR)、鈉冷快堆(SFR)、氣冷快堆(GFR)、鉛冷快堆(LFR)和熔鹽堆(MSR)。